各调查单位:
为保证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18年6月起,将对第一批通过随机抽选方式抽中的单位(见附件1)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单位可通过自行填写、邮寄《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的方式予以监督和配合。
感谢你单位对政府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工作的支持!
附件:
2018年昌平区统计局第一批拟查单位名单.xls
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docx
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