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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点击量:     来源:     作者:    2017年09月04日 【 】  【 打印】  【 关闭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及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按照市统计局下达的工作任务,领导和管理昌平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商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队;组织完成本区城镇、农村各项专业性统计调查任务。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网络和运行。

  (九)加强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及市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