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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2017年3季度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点击量:     来源:     作者:    2017年10月30日 【 】  【 打印】  【 关闭


 
        工资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区法人单位是指在本区注册的所有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按照《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全区法人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单位中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本单位的不在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