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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手机客户端对北京市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点击量:     来源:     作者:    2017年11月15日 【 】  【 打印】  【 关闭

职权名称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昌统执罚决字(2017)0103

处罚事由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4802654233Y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力生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伍仟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4

处罚机关

bt365手机客户端

   

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及第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