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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会计不负责,统计工作出大错

点击量:     来源:     作者:    2017年07月26日 【 】  【 打印】  【 关闭
  近年来,统计工作稳步扎实推进,统计内容不断丰富,统计范围不断扩大,统计对象涵盖范围也随之增加。在全社会日益关注统计数据的背景下,仍有部分单位以节约成本为理由,雇佣兼职会计同时兼职统计工作,存在敷衍了事的态度,领导和统计人员也没有真正重视统计工作,造成了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重大数据填报错误。以下是对我们执法检查中某案例的具体分析。

  2017年7月某日,昌平区统计局执法检查人员对一家服务业企业进行日常统计执法检查。该单位成立于2004年7月,主要从事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检测等服务,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核算方式为权责发生制,没有产业活动单位,报表填报口径为法人口径。当检查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相关数据与该单位2016年《财务状况》(F103表)数据核对时,发现这张报表中“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等多个指标填报错误,而且差错额和差错率都很大,只“应付职工薪酬”一项,上报数与检查数就相差3331千元。经过对该单位统计人员的详细询问得知,之所以出现这么多错误是由于她本身只是该单位的兼职会计,同时又被要求兼职统计工作。平时并不常驻该单位,大概半个月左右来一次整理会计账目,由于感觉自己只是兼职,责任心没那么强,而且参加年报培训会时也没有认真听,制度领回来之后并没有认真学习过,对统计指标完全是按照会计口径的理解。由于数据相差较大,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做出了立案处理。

  面临着日益丰富和完善的统计工作,企业管理者应及时适应统计发展,在完善统计工作方面加大力度。针对统计工作由会计、出纳等人员兼职较为普遍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定职定岗,专人负责。建议企业尽可能设立专职统计人员岗位和专职统计人员,此举可提高填报人员责任心,同时保证统计数据填报质量。

  第二、加强培训,提高技能。要加强对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以年报培训为基础,有针对性的对新增企业、更换统计人员企业、统计工作质量缺失企业进行重点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