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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背后的复杂——本年存货指标的案例分析

点击量:     来源:     作者:    2017年12月04日 【 】  【 打印】  【 关闭
  2016年8月,统计执法人员对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该单位是成立于2009年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经营活动是销售东鹏牌瓷砖、洁具,单位统计人员将销售对象为装修公司的计入批发,销售给个人的计入零售,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是销售商品的收入,销售商品的税率全部是17%。该单位没有产业活动单位,报表口径为法人口径。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2015年年报统计报表填表人填报的是该单位财务部经理,实际填报人则是该单位财务部会计,原因是因为会计人员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执法人员针对实际填表人进行了询问。

  检查人员对该单位2015年《财务状况》(E103表)各项指标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E103表中本年存货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上报数为764千元,检查数为-40千元,上报数与检查数相差804千元,差错率为20倍。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对“存货”指标的解释如下: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该单位统计人员在填报“本年存货”指标时,由于理解有误,将2015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期末数加上在途发票上的数据填报了该指标数据。

  针对该指标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询问。首先执法人员针对该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存货为何是负数进行了询问,填报人解释该单位财务做账以是否收到发票确认存货入库,以是否开出发票确认存货出库,在制作2015年12月财务报表时,该单位存在已收到货物并支付货款但未收到发票,同时收到的货物已销售收到货款并开出发票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该单位财务人员对已收到货物并支付货款但未收到发票的未确认存货增加,对已销售收到货款并开出发票的则确认存货减少,因此造成存货的期末余额为负数。其次执法人员针对该单位为何将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余额加上在途票计算填报存货数据进行询问,填表人解释在制作2015年12月财务报表时存在已收到货物并支付货款但未收到发票的情况,当时未将这部分记存货增加,而在二月底上报E103表时,单位收到发票确认了存货增加,因此填表人便将这部分数据加到了填报的本年存货指标中。

  统计执法人员针对存货指标进行了深入学习,了解到通常企业存在收到货并支付货款但未收到发票的情况时,财务人员可以估价入账,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付账款—估计入账,从而反应企业实际存货情况,避免因为在途发票等原因导致的存货差异。由于该企业未采用这种记账方式,导致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期末余额与实际意义上的存货余额存在差额,而在填报报表时在途发票已收到并确认存货增加,统计人员就认为应该加上这部分存货以反映2015年年末实际的存货,从而造成该指标填报错误。

  存货指标是统计报表指标中填报方法相对简单的一个指标,直接按照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余额数据填报即可,由于财务报表期和统计报表期存在时间差,加上统计人员理解有误使这个简单的指标变得复杂化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一方面要规范财务记账流程和方式,另一方面应严格按照统计制度中规定的填报方法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