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建设 规范普法流程
点击量:
来源: 作者: 2017年10月10日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统计执法检查是一项对企业的全面指导工作,是推动统计工作面向企业、服务企业的重要途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能够与企业人员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和交流,可以帮助企业更直接地理解统计工作要求和填报规定。以给企业“送指导、送服务”为目标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于增进统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增强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一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对企业统计人员讲解宣传《统计法》,既保证指标检查的全面性,又能够耐心细致的对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第二对单位填报报表过程中容易出错的指标,如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应交增值税等指标详细阐释,做到了执法检查和统计服务的结合——即在服务意识上变被动为主动,在服务时效上变事后为事前。第三对执法检查文书制作上,做到熟练掌握、灵活运用并及时与执法队沟通,做到单位检查取证资料齐全,文书制作准确,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点单位案例分析
2017年7月,昌平区统计局对辖区内一家服务业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该单位成立于2008年4月,是独立法人单位,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方法是权责发生制,主要经营活动是信息管理咨询服务,有1家分公司在上海,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满足应交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共有员工50余人。该单位以前未接受过统计执法检查。
通过面对面询问和查看企业提供检查的所需材料,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较为扎实,统计台账完整,对统计指标填报口径理解较好。
但是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2016年统计年报的财务状况F103表中的【本年其中:社会保险费(BJ0131)】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在填表过程中,统计人员本应将总分公司的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承担部分的财务数据加总填报,但是由于统计人员不认真,误将总分公司的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承担部分的财务数据加总填报,造成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统计负责人在审核时也并未查出错误并及时改正。
该单位对于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细心不足,借着这次执法检查的机会,再次重申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对于每一个统计指标都要严格按照制度填报,统计负责人在填表人填好数据后要一一检查,确保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切实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工作,真正发挥统计执法检查送业务指导、送统计服务到企业的目标。
三、由该执法案例得到的启示
(一)加强统计宣传力度。
由于多年来统计工作重点放在日常业务报表工作上,对单位数据的质量检查与控制不严,使得单位对统计工作形成了惯性认识,但执法工作较日常报表仍显宣传力度不够,对于单位的影响不足。这就要求统计部门在执法工作前后要不断加强宣传,使单位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变被动受查为主动请查。
(二)将统计方法制度解释作为重要内容。
在总结单位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原因后发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单位对统计方法制度掌握不够清楚全面,缺乏系统性学习。因此,在对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统计主管部门应将深入讲解统计方法制度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样才能不断规范和完善单位的统计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相对于日常专业报表工作来讲,更加贴近单位实际,因此,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应从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开始,使执法人员真正了解数据的来龙去脉,把握住数据计算收集的每个环节,这样才能对单位的统计工作具有更强的监督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