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说“一招错棋,满盘皆输”。下棋如此,对于统计这种要求认真细致的工作来说更是如此。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就发现这样一起由于统计人员一时粗心大意造成的违法案件。
2016年的一天,区统计局执法队人员对一家商贸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单位主要从事化工原料的销售,业务比较简单。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上报的“商品销售总额”指标有较大差错,差错率高达29.2%。令人不解的是,该单位统计人员对指标的计算口径及方法理解都正确,这与差错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统计人员对数据差错如此之大也表示不解。执法人员对数据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单位2015年1-6月的月报数明显大于其他月报,上报数恰好是1-6月份检查数之和。该单位统计人员突然恍然大悟:由于6月月报正值年中,工作比较繁忙,一时粗心将累计数填报为当月数,全年多报了5个月的数据。
发现问题后,该单位统计人员表示发生这样的错误确实是一时之失,年中工作繁忙,各种报表应接不暇,难免出错,但绝不是故意,并表示今后绝不再犯。执法人员对其做了耐心解释:无论是故意还是无心,其结果是造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事实,上报的数据已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要负责。
案例启示:
该案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些企业数据填报错误就是由于统计人员粗心大意造成的,并不是故意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虽然背后可能有各种原因,但是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统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统计部门就可以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对企业进行处罚,如果数额巨大,还会给予经济处罚。企业统计人员常常强调自己只是疏忽,是一种过失,但是只要数额达到立案标准,企业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企业统计人员对待统计工作要认真负责,企业统计负责人也应负起责任,不仅仅是在报表上签个字,还要切实履行起审核把关的责任。不断加强责任心,才能避免因为一时粗心酿的苦果。